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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7 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天健审〔2023〕2-107 号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宇新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宇新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宇新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宇新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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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宇新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宇新股份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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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
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520 号)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
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4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9.9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3,331.66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10,200.00
万元及对应增值税 61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2,519.6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
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131.66
万元后,加上承销费用对应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12.00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2-17 号)
。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日余额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金
星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
沙井湾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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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
合 计 102,519.66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3,131.66 万元(不含增值税),加上主承销商承销费对应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 612.0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总额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净额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9.15 9.15
净额
合 计 100,000.00 100,857.47 857.47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运营,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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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主
要系 2022 年顺酐市场价格下降和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综合导致。受下游房地产市场景气度
下降影响,顺酐市场需求端不振,同时受俄乌战争等地缘政治影响原油价格居高不下导致原
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双重挤压导致顺酐市场价格低迷,报告期未达到承诺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等情况,日常闲置资金参照相应存款优
惠利率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净额 858.92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1.45 万元,已于 2022 年 1 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销户。截至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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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0,857.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或截止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酐项目 酐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合 计 100,000.00 100,000.00 100,857.47 100,000.00 100,000.00 100,857.47 8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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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截止日投资项目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实现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预计效益
效益
[注]
[注]顺酐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主要系顺酐市场价格下降和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综合导致。2022 年受下游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降影响,
顺酐市场需求端不振,同时受俄乌战争等地缘政治影响原油价格居高不下导致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双重挤压导致顺酐市场价格低迷,报告期
未达到承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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