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贵
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阅相关资料,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艳君女士,具
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力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候选人张艳君女士的提名并将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艳君女
士、副总经理贾力先生,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能力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黄跃刚、杨大贺、蔡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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