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邻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相邻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资料图片)
1.相邻通行权;
2.施工相邻权;
3.管线相邻权;
4.用水相邻权;
5.防险相邻权;
6.环保相邻权;
7.地界相邻权;
8.共墙相邻权;
9.通风采光权;
10.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相邻权。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二、相邻权法律特征
相邻权法律特征如下:
1.相邻权的主体是相互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即相邻权只能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发生,这种权利主体既包括不动产所有人,也包括不动产占有人、使用人。
2.相邻权的客体是相邻各方提供的便利,而不是相邻的财产。一方有权利取得方便,他方有义务提供方便。
3.相邻权是一种从属性的权利。相邻权不能独立存在,是从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特权的从权利。
三、相邻权被侵犯应如何维权
相邻权被侵犯的维权方式有:
1.如果相邻权被侵犯,可以先通过自力救济与侵权人进行协商;
2.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通过调解途径解决争端;
3.找法网提醒您,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相邻权纠纷的,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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