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日发布行政处罚显示,因贷款集中度超比例、违规核销不良贷款等,山西三家银行合计被罚200万元,共8人被警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集中度超比例、违规掩盖不良贷款、违规核销不良贷款,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张华、王静滔、王国恒、张静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85年6月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因贷款集中度超比例,晋中市太谷兴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范杰祥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晋中市太谷兴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月7日成立,经营范围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因违规核销不良贷款、重大关联交易违规、违规转嫁经营成本,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80万元;张昀、张瑞林、康宁一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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