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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炎热的暑期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时期。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有效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近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潘新镇各小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过程中,检察干警向在场师生介绍防溺水安全知识,告诫大家要珍惜生命,提高防溺水安全意识,不到无救生员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没有护栏的河道、水库、池塘边玩耍。同时,要积极学习自救、互救方法,救人时量力而行,采取最合适的办法进行施救。学生们纷纷表示,要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绝不做夏日孤“泳”者。
针对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讲解防溺亡的相关知识,同时通过生动的事例向师生讲解防溺水工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并提醒家长在外出务工、务农时也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溺水防范意识,营造了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呵护孩子生命安全的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意识。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依法履职,努力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实效,筑牢未成年人安全的“防护网”。(朱美惠 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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